(原标题:须予披露交易提供财务资助)
香港信貸集團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273)宣布,於2025年9月27日,其間接全資附屬公司香港信貸(作為貸款人)與客戶AI、AJ、AK、AL及AM(統稱借款人)訂立新貸款協議,授出本金金額為16,000,000港元之新貸款,年期6個月,利率每月1.8%(年利率21.6%),還款方式為每月付息,到期償還本金。
此前,香港信貸曾於2025年3月27日與同一組借款人訂立過往貸款協議,授出本金18,000,000港元之貸款。新貸款所得款項將用於悉數結清該過往貸款的未償還本金結餘。
新貸款以九龍歌和老街一項住宅物業作第二按揭抵押,獨立物業估值師於2025年9月3日對該物業估值約為100,000,000港元。貸款人評估認為抵押品充足,信貸風險可控,基於借款人財務背景穩固、屬常客、具良好信貸評級及貸款期限較短等因素。
借款人為獨立第三方,與本集團無關連。客戶AI(駱海茵女士)、AJ(李雄偉先生)、AK(張國偉先生)為個別人士;客戶AL為香港註冊物業投資公司,客戶AM為英屬處女群島註冊公司,由客戶AI與AJ共同擁有,AL為AM全資附屬公司。
本次貸款於本集團日常業務中進行,條款經公平磋商,按正常商業條款訂立,符合公司及股東整體利益。由於過去十二個月內向相同借款人授出貸款,根據上市規則第14.22條須合併計算,新貸款與過往貸款合併後適用百分比率超5%但低於25%,構成須予披露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