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及考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及上交所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任职情形者不得担任。公司应在原任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完成新任聘任。秘书空缺期间,由董事会指定董事或高管代行职责,超三个月由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保密工作、舆情关注、合规培训等职责。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便利,相关人员应予以支持。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