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9月修订))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旨在规范选聘工作,维护股东利益,确保财务信息真实、连续。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决定,控股股东不得指定或干预。选聘应采用竞争性谈判、招标等方式,续聘可不公开选聘。评价要素包括审计费用报价、资质、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等,其中质量管理水平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权重不高于15%。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服务满5年须轮换。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并对变更事务所情形保持谨慎。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