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独立董事应独立履职,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影响。专门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参加,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通知提前三天发出,紧急情况可豁免。会议可采用现场或电子通讯方式,须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召集人主持,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关联交易、变更承诺、收购应对措施等事项须经专门会议讨论并获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如聘请中介、提议召开股东会或董事会,也需经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会议记录须载明意见并保存至少十年。公司应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支持,并承担相关费用。本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