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9月制定))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离职程序,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制度适用范围包括任期届满、辞职、被解职等离职情形。董事和高管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若辞职导致董事会或专门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须继续履职至补选完成。公司应在收到辞职报告后两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信息。股东会可提前解除董事职务,董事会可解任高管。离职人员须在两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五日内办理移交手续。离职后仍须履行公开承诺、保密义务及持股限制,离职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任期内每年减持不超过25%。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