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须予披露交易:收购目标公司11.04%股权)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宣布,于2025年9月26日,买方广药二期基金(本公司控制的合伙企业)与卖方AHAPL(独立第三方)订立股份转让合同,买方同意收购卖方持有的目标公司南京医药11.04%股权,对应144,557,431股股份,收购对价为人民币748,807,492.58元,每股价格5.18元。收购完成后,买方将持有南京医药11.04%股权。
本次交易构成须予披露交易,适用香港上市规则第14章规定,无需股东批准。交割需满足多项先决条件,包括协议生效、监管审批、交易所审核通过及尽职调查无重大差异等。股份转让合同自国资主管单位审批之日起生效。
同日,本公司、买方与目标公司签订战略投资协议,推动双方在资本运作、自有工业品种分销渠道、中医药领域等方面合作,广药二期基金有权向南京医药提名1名非独立董事。协议在股份转让合同生效并完成登记后生效,合作期限至本公司及买方不再持有目标公司股权为止。
南京医药为区域性医药流通企业,主营医药批发、零售、“互联网+”及第三方物流,市场覆盖江苏、安徽、湖北、福建及昆明等地。财务数据显示,其2023年及2024年除税后溢利分别为577,825,648.39元和570,627,552.60元。本次收购资金来源于买方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董事认为交易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