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梅婷))
独立董事候选人梅婷声明,其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并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关联企业任职,亦未在与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或提供服务的机构任职。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未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或批评,无重大失信记录。其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未超过3家,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本人承诺将依法履职,保持独立性,若后续出现不符合任职资格情况,将主动辞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