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夏银行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5年9月19日和23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表决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28日。会议应发出表决票14份,实际发出并收回有效表决票14份,会议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经审议,会议全票通过《关于申设华夏银行资金运营中心的议案》和《关于华夏银行总行部分部门组织机构调整优化的议案》,表决结果均为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会议还书面审阅了《华夏银行重大操作风险事件报告(第2期)》和《关于华夏银行2025年上半年监管通报及整改情况的报告》。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