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细则)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设立风险控制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由3-5名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长或过半数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设主任委员1名,由董事会在委员中选举产生。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审议合规与风险管理目标、政策、机构设置,评估重大决策风险及解决方案,审议合规报告和风险评估报告等。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会议须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可采取现场或通讯方式召开,表决方式为举手或记名投票。委员会可邀请其他董事、高管列席,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提供意见。会议记录及决议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并向董事会报告。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