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四川京都龙泰科技有限公司100.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作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规定的说明。标的资产为京都龙泰100%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报批事项,相关审批事项已在预案中披露,并提示了审批风险。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资产完整权利,无限制或禁止转让情形,不存在出资不实或影响合法存续的情况。交易完成后,公司可合法拥有并实际控制标的公司生产经营,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本次交易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亦不会新增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