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激励计划第二期暨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长期激励计划第二期暨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旨在建立健全长效激励约束机制,调动董事、高管、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积极性。本办法适用于参与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含独立董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人。考核分为公司层面和个人层面,公司业绩考核以2024年扣非后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至2027年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4.10%、34.02%、51.78%,并剔除股权激励费用影响。个人考核依据年度绩效结果确定解除限售或行权比例。考核期间为2025至2027年各会计年度,每年一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作为行权或解除限售依据。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