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9月))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规定,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须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保密工作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便利,董事及高管应予支持。董事会秘书不得由会计师或律师兼任,离职后仍负有保密义务。公司应在聘任后及时公告并报交易所备案。解聘应有正当理由,出现违规情形须一个月内解聘。空缺期间由董事或高管代行职责,超三个月由董事长代行。本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