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9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审议通过三项议案。一是同意公司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募集资金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期限不超过5年(含),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二是同意拟变更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基于公开招标结果确定,认为其具备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三是同意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定于2025年10月13日15:00在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三路29号建科大楼五层远程会议室举行,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30日。上述议案均获全票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