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债券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应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原则,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信息披露内容包括定期报告(年度、中期、季度报告)和临时报告,重大事项如公司名称变更、股权结构变化、重大资产变动、债务违约等需及时披露。信息披露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制度还规定了信息披露的暂缓与豁免情形、内部管理流程及责任追究机制。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