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对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9月26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董事长主持。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特定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265名,代表股份6,408,1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85%。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