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至正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9月))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可能对公司证券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及控股股东等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应披露定期报告(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临时报告,重大事件需在董事会决议、签署协议或知悉时及时披露。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信息披露事务,董事长为制度实施第一责任人。信息披露前须经董事会授权,严禁泄露未公开信息。公司应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对违规行为追责。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