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法院准许公司在重整期间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公告)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收到成都中院(2025)川01破13号之一《决定书》,准许公司在管理人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成都中院于2025年9月23日裁定受理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指定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管理人于9月24日完成接管。公司于9月25日申请自行管理,管理人出具报告支持该申请,认为公司生产经营复杂,自行管理更利于快速响应经营需求。法院认为公司内部治理机制正常,自行管理有利于生产经营稳定、利益主体权益保护及财产保值增值,且无损害债权人利益行为,申请符合《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重整期间,公司董事会继续负责信息披露,董事会秘书为赵卫军。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风险,若重整失败,可能被宣告破产。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