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ST炼石: 关于法院准许公司在重整期间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公告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关于法院准许公司在重整期间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公告)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收到成都中院(2025)川01破13号之一《决定书》,准许公司在管理人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成都中院于2025年9月23日裁定受理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指定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管理人于9月24日完成接管。公司于9月25日申请自行管理,管理人出具报告支持该申请,认为公司生产经营复杂,自行管理更利于快速响应经营需求。法院认为公司内部治理机制正常,自行管理有利于生产经营稳定、利益主体权益保护及财产保值增值,且无损害债权人利益行为,申请符合《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重整期间,公司董事会继续负责信息披露,董事会秘书为赵卫军。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风险,若重整失败,可能被宣告破产。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ST炼石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