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法律意见书)
特变电工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00,000.00万元,用于准东20亿Nm3/年煤制天然气项目。本次发行期限为6年,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及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债券不提供担保,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公司已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具体事宜。本次发行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公司控股股东为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张新,本次发行不会导致控制权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