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补充公告有关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报)
公告编号:AN202509261750981290
发布机构: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本次公告涉及“1013”公司(即中州证券)根据《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收购守则》披露的相关事项。
公司确认,截至公告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内幕消息。为避免股价波动,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自2025年9月26日上午9时正起暂停股份买卖,直至公布2025年度中期业绩为止。
公告核心内容包括:
一、关于“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原证券”)的股权变动情况。中原证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数量不超过26,738,953股,占发行前总股本的10%以内。该事项尚需经相关监管机构批准。
二、发行完成后,中原证券将就其股权结构变化及相关影响作出说明,包括但不限于:
1. 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2. 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3. 是否触发全面要约收购义务;
4. 发行对象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5. 所涉股份的锁定期安排等。
三、中原证券承诺,在本次发行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香港联交所的相关规定,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四、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风险,由于相关事项仍在推进中,可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留意后续公告。
股份复牌时间将另行通知。投资者可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正式文件以获取详细信息。
本公告由公司授权代表发布,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