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信息披露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等,内容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信息披露负责,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重大事件应立即披露。公司建立信息报告、审核、披露流程及保密制度,明确董事、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信息披露义务。制度还规定了档案管理、财务内控、投资者关系管理及责任追究机制。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自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