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章程(2025年9月修订稿)规定,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86,581,509元,全部为普通股。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职权),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含4名独立董事。公司利润分配遵循连续、稳定原则,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对外担保、重大资产交易等事项需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发行公司债券。公司设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董事、高管需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公司修改章程、合并、分立、解散等重大事项由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