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致登记股东之通知信函及回条 - 刊发日期为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六日之通函、股东特别大会通告及代表委任表格之刊发通知)
华控康泰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份代号:1312)通知各登记股东,有关北京研发综合楼建筑合约的须予披露及关连交易之通函(“本次企业通讯”)的中英文版本现已分别上载于本公司网站(www.kontafarma.com.hk)及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www.hkexnews.hk)(“网站版本”)。本公司建议股东查阅本次及未来企业通讯的网站版本。
如股东已选择收取印刷本,则随函附上本次企业通讯。若股东因任何原因无法接收电子邮件通知或访问网站版本,并希望获取本次及未来企业通讯的印刷本,请填妥并签署随附回条,通过预付邮资标签邮寄至本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或电邮至1312-ecom@vistra.com。本公司将免费寄送印刷本。
登记股东有责任提供有效电邮地址。如未提供或需更新电邮地址,亦须通过上述方式提交回条。若本公司未收到有效电邮地址,将仅以印刷形式发送登载通知及可供采取行动的企业通讯,直至收到有效电邮地址为止。
企业通讯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会报告、年度账目、中期报告、会议通告、上市文件、通函、代表委任表格等。可供采取行动的企业通讯指涉及股东行使权利或作出选择的文件。
查询请于周一至周五(公众假期除外)上午9时至下午6时致电股份过户登记分处热线:(852) 2980 1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