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龙星科技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被立案调查或处罚未满六个月等情形下不得转让。禁止在年报、季报公告前特定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禁止短线交易,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的,收益归公司所有。相关人员需申报个人信息及股份变动情况,买卖股份须提前3个交易日提交问询函,经董事会确认后方可进行。股份变动需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1000股以下可一次性转让。违规行为将被追究责任,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