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湘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规定发表核查意见。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大智慧主营业务已取得相关监管部门批准、核准、备案或许可,不涉及其他报批事项。湘财股份已在重组报告书草案及摘要中披露本次交易已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并提示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自交割日起,存续公司承继大智慧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等,湘财股份将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大智慧将注销法人资格。交易前双方均不存在出资不实或影响合法存续情形。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存续公司资产完整性,保持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的独立性,增强持续经营能力,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和独立性,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或严重影响独立性、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经核查,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