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自愿公告 - 主要股东出售股份)
立高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自願公告,主要股東譚偉棠先生(「譚先生」)於二零二五年九月十六日及二十二日透過公開市場交易出售合共6,500,000股本公司股份,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約5.64%。出售完成後,譚先生持有股份由23,920,000股減少至17,420,000股,持股比例由約20.76%降至約15.12%。於本公告日期,譚先生仍為本公司主要股東。
本公司認為,此次出售不會對本集團的業務營運及財務狀況產生重大影響。
本公告由董事會執行董事譚耀誠先生代表承命。董事會成員包括三名執行董事:譚耀誠先生、周潤璋先生及劉晶晶女士;以及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麥國基先生、梁嘉偉先生及翟志勝先生。
各董事確認,經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本公告所載資料於所有重大方面屬準確及完整,無誤導或欺詐成分,亦無遺漏任何足以令聲明具誤導性的事實。本公告遵照GE M上市規則要求提供資料,並將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網站及本公司網站刊登至少七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