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延迟寄发通函)
細葉榕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8107)謹提述其於二零二五年三月三日、六月十一日、七月三日、七月二十八日、八月十五日及九月八日所刊發的公告,內容涉及(i)認購協議,根據該協議,公司有權不時向投資者發行及出售,且投資者將認購最多2,500萬美元(約1.95億港元)的股份;及(ii)根據一般授權建議發行認購股份。除另有說明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該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根據該等公告,載有(i)認購協議詳情;(ii)獨立董事委員會就認購事項向獨立股東提供意見的推薦函件;(iii)獨立財務顧問致獨立董事委員會及獨立股東的意見函件;及(iv)股東特別大會通告等內容的通函,原預期於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五日或之前寄發予股東。
由於公司需要額外時間編製及落實將載入通函的若干資料,通函的寄發將延遲,預期於二零二五年十月十六日或之前寄發。
承董事會命
細葉榕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兼執行董事
陳霆先生
香港,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五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包括兩名執行董事陳霆先生(主席)及陳霄女士,以及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劉大貝博士、楊孟璋教授、工程師及蔡文安先生。
本公告資料遵照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證券上市規則刊載,董事願就資料共同及個別承擔全部責任,並確認經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載資料在各重要方面屬準確完備,無誤導或欺詐成分,亦無遺漏足以導致產生誤導之事項。
本公告將由刊登日起最少七日於香港交易所網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網站www.ficustech.com刊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