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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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隆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提述其于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一日发布的有关出售事项的公告,以及于二零二五年九月一日及二零二五年九月十五日发布的有关延迟寄发通函的公告。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上述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为厘定股东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并于会上投票的资格,本公司将于二零二五年十月十三日(星期一)至二零二五年十月十六日(星期四)期间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包括首尾两天。在此期间,概不受理股份过户登记。记录日期为二零二五年十月十六日(星期四)。为具备资格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并投票,所有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必须于二零二五年十月十日(星期五)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送达本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号铺,以办理登记手续。
载有(其中包括)协议备忘录及出售事项资料、股东特别大会通告及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资料的通函,将刊载于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hilonggroup.com),并视情况相应寄发予股东。
代表董事会
海隆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张军
香港,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五日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张军先生;非执行董事为张姝嫚女士、杨庆理博士、曹宏博先生及范仁达博士;独立非执行董事为王涛先生、黄文宗先生及施哲彦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