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就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9月22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出席会议股东共717人,代表股份2,053,043,6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9104%。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其中前四项议案获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四项获过半数通过。会议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