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22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正明主持。现场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举行,同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3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7,041,9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3641%。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签订<可转股债权投资协议>的议案》。表决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议案获得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同意,无须回避表决情形。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