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罗曼股份:股东会议事规则)
上海罗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共六章五十七条。第一章明确制定依据为《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范股东会职权行使。股东会分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一次,临时会议在董事人数不足、亏损达股本1/3、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等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会议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程序均有详细规定,实行普通决议(过半通过)和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制度。涉及关联交易、累积投票制、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等内容。股东会决议须及时公告,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