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罗曼股份: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上海罗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9月修订)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股东权利。累积投票制适用于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或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达30%以上时的董事选举。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可集中或分散投票。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开进行,分别计算投票权。股东投票总数超过其累积票数或候选人数超过应选人数的,该投票无效或视为弃权。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排序当选,且当选须获出席股东所持投票总数过半数。若当选人数不足,视情况启动后续选举程序。本细则所称“以上”“以内”含本数,“超过”“少于”等不含本数。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细则由董事会解释,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