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中车章程)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698,864,088元。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铁路机车车辆、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工程机械等的研发、制造、销售及技术服务。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行使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决定注册资本增减等职权。董事会由7至13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至2人。公司设总裁1名,由董事会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公司利润分配应提取法定公积金,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章程还规定了类别股东表决程序、信息披露、合并与分立、解散清算等内容。争议解决适用仲裁规则。本章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备案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