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9月22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39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38,474,73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019%。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7,311,112股,占70.9861%;反对1,087,047股,占28.2534%;弃权29,258股,占0.7605%。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7,311,112股,占70.9861%;反对1,097,047股,占29.25%;弃权29,258股,占0.76%。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