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负责制定并考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提出建议。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可采用现场或通讯方式召开,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会议决议、记录及相关档案由证券部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委员对会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