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运作,确保科学决策。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董事。董事会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人事任免、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等职权。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表决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担保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董事应对关联交易等特定情形回避表决。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的,股东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规则还明确了会议召集、提案、审议、表决、信息披露及决议执行等程序。本规则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