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监督机制,维护股东权益。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不得在公司及关联单位任职或存在重大利益关系,原则上最多兼任3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享有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责,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发表独立意见等。董事会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知情权、会议资料及必要支持,保障其有效行使职权。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需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并对重大事项发表明确、清晰的独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