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发挥独立董事在决策、监督和咨询方面的作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组成,对关联交易、承诺变更、收购应对措施等事项进行讨论,须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有权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股东会或董事会、征集投票权,并对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权益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可采用现场或通讯方式举行,须有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须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及书面审核意见需签字确认并存档,保存期限为15年。全体参会独立董事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泄露会议信息。本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原有细则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