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防范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防范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旨在加强资金管理,防止资金被占用,保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禁止通过垫付费用、拆借资金、委托投资、无真实交易票据等方式将资金提供给关联方使用。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须按规定决策,不得形成经营性资金占用。董事会负责资金占用防范管理,设立领导小组监督执行。财金资源部定期检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总会计师定期报告占用情况。被占用资金原则上应以现金清偿,非现金资产抵债需经评估、公告并由股东会批准。对违规责任人将追究责任,实施处分或罢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