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2,822.22万元,用于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智能化生产制造项目(三期)、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生产项目第二基地购置项目、新一代车载电源产品研发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认为发行人符合发行上市条件,推荐其股票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新能源汽车高压电源系统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车载充电机、DC/DC变换器、电源集成产品等。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