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力风电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就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5年9月22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9月6日公告,召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7.5121%,合计359名股东参与现场及网络投票,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5.2105%。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票占99.9887%,反对票0.0106%,弃权票0.0007%。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同意票占99.9044%。表决结果为特别决议议案获通过。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参会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