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制度)
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并制定相应议事规则。各委员会均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主任由独立董事或董事长担任。审计委员会负责内控监督、审计沟通、财务报告审核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董事及高管薪酬政策、考核标准制定;提名委员会负责董事及高管人选的遴选与审查;战略委员会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及重大投资决策。各委员会定期或临时召开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相关事项经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决定,部分事项须经委员会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本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