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制度规定,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且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无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的董事。津贴范围限于本公司独立董事,其他董事不适用。津贴原则综合考虑独立董事的工作任务与责任。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6-15万元(税前),具体金额由股东会审议确定,按年度或月度发放,公司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差旅费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除本制度规定的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获取额外津贴或其他未披露利益。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需股东会批准。2025年9月20日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