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子公司及持股5%以上股东等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应披露的信息包括定期报告(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件,涉及经营、财务、股权变动、关联交易、诉讼仲裁等。信息披露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发布,禁止私下向特定对象泄露。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的组织与协调,董事长为制度实施第一责任人。公司应严格保密未公开重大信息,防止内幕交易。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制度同时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