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旨在规范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确保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重大信息指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公开信息,包括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经营业绩变化、重大债务、资产冻结、管理层变动等事项。报告义务人包括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管、子公司负责人等。董事会为重大信息管理机构,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报告义务人应在知悉重大信息后1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董事会秘书负责分析研判并提出披露预案。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对外披露信息。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