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了董事会的职权、组成、会议召集与表决程序等内容。董事会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机构设置、聘任经理等职权。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职工民主选举产生,任期三年。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须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等事项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董事会下设审计、战略与投资、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董事应对董事会决议承担责任,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导致公司受损的,应承担赔偿责任。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