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9月修订))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974.50万元,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33.36万股。经营范围包括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制造、电池制造与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技术进出口等。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公司设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章程明确了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与义务,规定了利润分配、对外担保、关联交易、股份回购等事项的决策程序。公司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公司可发行股份、减少注册资本,但须依法履行程序。公司因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决议等原因可解散并依法清算。本章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