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资产经营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履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职责。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会成员提名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会任命。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负责决策前期准备工作。战略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表决可采取举手或投票方式,必要时可采用视频、电话等形式召开。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议案及结果须书面提交董事会。委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会议信息。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