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京都(大连)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京都(大连)律师事务所就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9月19日召开,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41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18,212,7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6721%。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2018年可转债募投项目全部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13项议案。其中,《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余议案获过半数通过。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