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会议于2025年9月19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均达到法定通过比例,其中特别决议议案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普通决议议案获过半数同意。出席股东代表股份占公司总股本61.3923%,中小投资者参与表决。H股类别股东会议由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协助认定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