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09))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公司信息披露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得滥用暂缓或豁免披露规避义务,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符合条件的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中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可采用代称、汇总或隐去关键信息方式处理,存在泄密风险的可豁免披露。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由董事会统一管理,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公司需登记相关信息并保存十年,按规定报送监管机构。对违规行为将追究责任。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